关于择优资助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立项项目的通知(截止时间:2016.9.16)
发布时间:2021-05-08 15:54:11
各科室、部门:
为鼓励、支持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高再次申报的成功率,学校拟对经过专家初评,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予以经费资助,作为预研基金用于负责人进一步开展研究。对于经专家评审组评议,但因未达1/2同意而落选的项目优先资助。请有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择优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于9月16日16:00前将申请表、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1份)及专家反馈意见(一式3份)交科研部。学校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注:项目级别为校级;评审工作由学校科研处组织进行;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经费由附属医院资助。
附件1:国家基金未立项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
附件2:汇总表
科研部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