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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截止时间:2016.8.24)

发布时间:2021-05-08 15:26:51

各科室、部门:

2017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以中医药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以研究解决中医药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申报要求突出优势,问题导向,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2017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主要包括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

(一)重点研究项目

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1.公立中医院改革等中医药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2.重大疑难疾病和慢性病中医药临床优化方案的应用研究;

3.本省道地药材资源综合开发和名医名方、专病专方开发研究、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

资助强度为15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须附查新报告。

(二)科研基金项目

要求具有实质性中医研究内容,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中医药临床,预期成果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分立项资助(A类)和立项不资助(B类)两类。主要资助:

1.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治、康复临床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

2.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研究;

3.本省特色流派、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应用及创新;

4.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研究:2017年度重点培育神志病、代谢障碍性疾病、产后诸症、骨关节退行性疾病、小儿脾胃病防治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支持除以上病种之外的培育项目。

A类项目资助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B类项目经费自筹,申请单位应不少于3万元配套。

(三)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项目选题除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外,还需体现人才培养特性,需具备较好工作基础。项目不资助基础实验研究、研究生课题及已受资助的各类自然基金项目。

资助强度为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围绕基层中医药技术需求,推广经筛选的国家及我省中医药适宜技术,2017年度项目申报请在“浙江中医药网”(网址:http://www.zjtcm.gov.cn/)公布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目录库”中选择,并探索有效的推广机制和模式。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须选择申报2项以上。

资助强度为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研究。企业申请项目经费自筹。项目申请单位承担能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项目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每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2项。

项目申请涉及人体研究须符合伦理规范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动物的研究须符合实验动物相关规定。

此外,除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一)缺少中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医药研究内容;

(二)属于基础研究类;

(三)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近1年有结题);

(四)申请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以外或已获其它项目资助;

(五)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

(六)存在学术不端记录;

(七)不能落实配套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实行网络申报,请通过浙江卫生计生门户网站或浙江中医药网,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 申请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人在“我的科研项目”模块中在线逐项填报,并上传研究正文报告,其中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重点项目须上传查新报告。项目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上报。

(三)请各市填报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表,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zjtcmhz@126.com。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可直接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二)依托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药重点研究室、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请项目,请围绕主攻方向进行申报。

(三)中医药适宜技术目录库(2017年度)、项目申请研究正文(提纲)等可在浙江中医药网(http://www.zjtcm.gov.cn/)下载。

科研部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