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指南
Outpatient Guide
换药、注射
※换药室病人须知:
1、换药室地点在门诊3楼,换药时请携带门诊病历及就诊卡。
2、有伤口的病人,请尽量穿宽松的衣裤和鞋袜。
3、换药后请保持伤口处敷料清洁干燥,避免自行打开,如遇污染、浸湿等异常情况,请及时来院更换。
4、外配的药物、敷料谢绝使用。
关于外配注射药品代注有关规定
为方便来院患者安全、合理使用外配注射药品,医院根据安全用药的相关要求,对外配注射药品代注有关事项执行以下规定,具体如下:
一、医院的代注服务仅限杭州市主城区所辖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具提供的药品。
二、患者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原开具药品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注射单或处方,经本院医护审核后实施。
三、患者所持外配注射药品应是已经在首诊医疗机构使用过的药品且未发生不良反应。
四、涉及以下情况医院不提供代注服务:
1.易发生过敏反应,需进行皮试的药品,如青霉素类药品;
2.麻醉药品、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肿瘤化疗类药品;
3.生物血液制品类需有特殊储存条件保管的药品;
4.易引起注射反应的中成药生物碱制剂;
5.对不执行招标定点采购药品等规定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药品;
6.传染性疾病急性传染期间不提供代注,如为康复期,患者需主动提供医院有效证明文书和近期检验报告单;
7.孕妇原则上不予代注,如为保胎药品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8.急诊护士综合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在本院代注的药品。
五、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患者,至急诊预检分诊台护士处审核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注射单或处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外配药品质量,经审核无误后,至挂号窗口挂急诊号,经本院医生对患者病情诊查,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转方提供代注服务。
备注:注射室位置:急诊楼2楼227房间
注射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