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
高血压(hypertensive disease)是一种在静息状态下动脉收缩压和(或)舒张压持续升高为主要表现的慢性疾病,常引起心、脑、肾等重要器官的病变并出现相应的后果。
本病为最常见的心血管疾病。由于部分高血压患者并无明显的临床症状,高血压又被称为人类健康的“无形杀手”。因此提高对高血压病的认识,对早期预防、及时治疗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黑人、肥胖、吸烟、脑力劳动者等人群发病率较高。长期、系统、正规的抗高血压治疗有助于减慢病情发展、防止靶器官损害及提高生活质量。
高血压一般分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通常人们所指的高血压为原发性高血压。
一、临床表现
(一)大多数起病缓慢、渐进,一般缺乏特殊的临床表现,仅在测量血压时或发生心、脑、肾等并发症时才发现。一般常见症状有头晕、头痛、颈项板紧、疲劳、心悸等,呈轻度持续性,多数症状可自行缓解,在紧张或劳累后加重。症状一般与血压高低水平有关。典型的高血压头痛在血压下降后即可消失。高血压患者还可出现受累器官的症状,如胸闷、气短、心绞痛、多尿等。血压岁季节、昼夜、情绪等因素有较大波动。
(二)少数患者病情急骤发展。舒张压≥130mmHg,并有剧烈头痛、呕吐、视力模糊、眼底出血等症状,严重时会发生神志不清、抽搐。这就属于急进型高血压和高血压危重症。如不及时有效降压治疗,预后很差,常死于肾衰竭、脑卒中或心力衰竭。
二、检查
1、血压测量:在未用抗高血压治疗的情况下,非同日三次测量,收缩压均≥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者,可确诊为高血压。
2、实验室检查:可帮助原发性高血压病的诊断和分型,了解靶器官的功能状态,尚有利于治疗时正确选择药物。血尿常规、肾功能、尿酸、血脂、血糖、电解质(尤其血钾)、心电图、胸部X线和眼底检查应作为高血压病病人的常规检查。
三、治疗
(一)治疗原则:
1、轻型无靶器官损害者,应先行非药物治疗3-6个月,无效则药物治疗。
2、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应遵循长期、系统、个体化的原则,以期稳定、安全地控制血压。同时应高度重视对靶器官的保护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3、除服降压药外,应注意改变生活行为。减轻体重,减少钠盐摄入。戒烟酒等。
(二)用药原则:
1、用药对象:高血压2级或以上患者(≥160/100mmHg);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者已经有心、脑、肾靶器官损害和并发症者;凡血压持续升高,改善生活行为后血压仍未获得有效控制患者。
2、血压控制目标值:原则上应将血压降到患者能最大耐受的水平。目前一般主张血压控制目标至少<140/90mmHg。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病合并高血压者,应控制在<130/80mmHg。老年收缩期性高血压的降压目标水平,收缩压140~150mmHg,舒张压<90mmHg但不低于65~70mmHg。
3、合理选择和应用五大类降压药。
四、预防
1. 调整生活方式,超重者减轻体重,低盐、低脂饮食。
2. 戒烟限酒,积极控制动脉粥样硬化的危险因素。
3. 坚持适量运动,以低或中等强度的等张运动,如步行或慢跑。
4. 调整心态,保持心情轻松愉快,避免情绪过于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