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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科青年人才培养规划

发布时间:2018-04-10 14:08:29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科青年人才培养规划
一 培养目标
    为加强本科室青年药师培养而实施的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科青年人才培养规划是本院人才建设的组成部分,每年选拔若干名优秀青年医务工作者。培养以固定导师(一般为学科带头人)在临床和科研一线带教为主要方式,经过3年有计划的严格培训,使他们成为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科研能力的药学专业人才,为形成新一代药学专家队伍奠定基础。
二 组织领导
计划由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科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科主任负责落实。
三 选拔范围和条件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科青年人才培养对象面向全科室所有青年药剂人员进行选拔。
    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医德高尚,治学严谨。
3.具有坚实的药学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
4.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具有发展潜能。
5.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有较强的学习吸收消化新知识的能力。
6.主持由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并能在3年内完成的课题。
四 实施细则
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科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以3年为一培养周期,经本人申请、科室专家评审后确定培养人员名单,次年一月开始实施。
2.每年列入计划的培养对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开展相应的药学研究工作、培训提升、参加相应的学术活动等。
3.实行多导师(院内、院外各选择导师一名),3年培养期内,必须外城至少6个月的院外定点培养。
4.培养期间加强“三基三产”训练,每年6月份由科主任组织副主任药师及以上专家进行科室内考核。
5.培养期间,必须按疾患完成所申报课题的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外来各级课题的申报。
6.培养对象每月参加科室业务学习至少一次,每年进行1次业务讲课,讲课内容主要为药学专业基础知识与相关临床研究进展。
7.国内外学术交流: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学术会议,对本学科的学术发展进行研讨和交流。培养期内安排培养对象到国内外重点科室进修学习1年,外派期间奖金收入按原来水平发放。
8.科主任对入选对象跟踪评估、定期考核。考核评估的重点是培养对象实际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医、教、研实绩是否按照年度计划完成等,中期考核时必须有1篇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发表。
9.培养对象每年必须撰写课题年度进展报告,于每年12月份在在科室会议上汇报;培养计划完成后,培养对象须认真总结,撰写结题报告,于培养期限到期当年的12月30日前将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已发表论文、科研原始记录或其复印件、经费决算等)交科主任,由科室副主任药师及以上专家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