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健康】特医食品你知多少?可改善患者营养促康复,区别于药品和保健品
特医食品你知多少
可改善患者营养促康复 区别于药品和保健品
健康者一日三餐,享受着各种美食,但对于部分慢性疾病患者或术后患者等人群来说,最基本的进食也可能存在问题。于是就有了相应的替代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规划披露,“十三五”期间,政府将清理整合近5000项食品标准,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其中一大重点,便是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食品标准。
记者采访了我院营养科主任于晓,请她聊聊这些专门为患者准备的“饭”,究竟是怎样的。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哪些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1号公告公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两项国家标准,连同我国2010年颁布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已经有了3个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面的标准。
于晓主任介绍说,所谓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指的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简单来说,就是为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普通膳食满足营养需求的人群准备的特殊的‘饭’。” 其中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无乳糖配方食品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或者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和母乳营养补充剂等。
“相对而言,临床上使用更为广泛的,是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于晓主任介绍说,这其中包括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三类。
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以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以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者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以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比如,对于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肾病等慢性疾病患者,有相应的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等,对于术后患者如减脂手术患者,有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者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以起到营养支持作用。同时,针对不同疾病的特异性代谢状态,这类食品对相应的营养素含量也提出了特别规定,以便能更好地适应特定疾病状态或疾病某一阶段的营养需求,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
特医食品不同于药品和保健品
虽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保健品一样,都与“营养”有关,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于晓主任表示,两者的使用对象、作用不同,可靠性也不一样。
“保健品面向的是普通人群,可以是没有任何疾病的健康人群,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是为了满足疾病人群对部分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求,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于晓主任说,保健品的作用在于,一些有功效成分及活性物质达到一定含量后,可以起到调节人体机能的功效,而特医食品则是提供营养支持,尤其是在患者康复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此外,临床上使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都是经过医学验证,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临床证据,而很多保健品在这方面却是比较缺乏的。”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虽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也是为患者准备的,但是它对疾病没有预防作用,更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不能算作药品。
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特医食品
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外就已经在临床上普遍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应用非常广泛。可以说,在改善病人营养状况、促进病人康复、缩短住院时间、节省医疗费用等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项调查显示,我国住院患者中约有三分之一人群存在营养风险,尤其是65岁以上老年患者,需要进行营养干预的比例更高。”于晓主任指出,我国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数量庞大,其中包括正常生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如孕产妇、老年人,以及病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如糖尿病、肾病、肿瘤等各种疾病患者和手术等损伤人群。但实际上,受各方面条件影响,规范接受营养干预的却是少之又少。
于晓主任表示,虽然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是药品,在使用时危险性没有药品那么大,但如果使用得不规范,同样也会影响患者的使用效果。它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不同疾病对营养的需求也不同,不能盲目补充,因此,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以达到对病人营养支持效果。
“一般来说,一天可以安排3—5餐,当然,具体的餐次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每餐患者能够承受的进食量,以及患者消化道的情况,等等。如果患者可以吃饭,只是进食量很少,摄入的食物比较局限,可以把特医食品作为两餐间的加餐,如果患者已经完全无法进食,就需要每餐都使用了。”
特医食品往往以粉剂的形象出现,于晓主任表示,由于开水会破坏其中不耐高温的营养成分,所以最标准的冲泡方式是用温水冲调。尤其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用酸性或碱性的液体作为溶剂,以免特医食品中的一些成分在酸或碱性环境中发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