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0 11:36:06
1、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干部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业务、行政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临时事宜。
2、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紧急指示和通知,接待来人来访和签收文件。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各科室、病区和重点部位及各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有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解决应急任务和问题,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5、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6、因公出差或病、事假不能参加值班时,原则上由参加值班人员协商调整,确有困难报告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