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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0 11:36:06

    1、考勤工作由人保科统一负责管理。各科负责人具体分管考勤工作,并另设一名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大公无私的兼职考勤员,承担考勤事宜,如实申报考勤情况。

    2、考勤员必须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地将本科室人员的出勤、缺勤情况逐日记录,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必须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当事人或考勤员弄虚作假,经查实,当事人按旷工论处,考勤员及科室负责人扣除当月全额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行政处分。

    3、考勤员因故不能出勤,考勤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另行指定本科室人员代理考勤。

    4、考勤员对本科室所管辖的人员均要进行考勤。(包括进修、轮转及各类假期人员,调进、调出本科室的人员,在本科室上班期间考勤不能遗漏)


    5、考勤员应在每月的最后一天至次月二日前(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卡)经科室负责人阅签后交院人保科。

    6、符合有关政策需请假、调休、年休者,在不影响工作并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休假,必须在当月考勤表上附上休假的各类假期凭证。

    7、凡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同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情况,落实接班人员,待接替工作的人员到岗后,才能离开岗位。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8、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如发现有迟到、早退现象按《医院奖惩一百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