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查缺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第二次)的院内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干部人事档案查缺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ZB-2026-001
二、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干部人事档案查缺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2.预算金额:人民币49900元(大写:肆万玖仟玖佰元整),此为最高限价,超限价报价无效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并通过验收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办公场所
5.服务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查缺整理及数字化65卷,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208卷
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可分包与转包。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是国家保密局认可并备案的机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人员。
注: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1正本2副本,密封保存,是否胶装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5.供应商情况介绍;
6.采购需求响应表(采购内容及需求见附件1);
7.项目实施方案;
8.质量保证措施;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0.建议及其他优惠承诺;
11.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技术资料;
13.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
六、报名要求:
1.各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2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xhyydwzzb@126.com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3.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未按要求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要求及提交地址:响应文件(1正本2副本)密封提交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北楼507室,文件封面注明本次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人(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九、开标时间和开标地址:时间另行通知,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北楼510会议室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1 | 业绩 (客观分)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2 | 采购需求符合度 (客观分) | 针对采购附件1中的二、采购内容和三、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每一条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5分,扣完35分止。 | 35 |
3 | 实施方案 (主观分) | 根据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评分。 | 5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做出的进度保证措施、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的方案进行评分。 | 5 | ||
根据供应商提供完成本项目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分。 | 5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要求设立的质量保证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 5 | ||
4 | 项目人员 (主观分) | 根据拟派项目组人员数量、学历以及工作经验情况进行评审(需提供人员信息、类似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5 |
5 | 售后服务方案 (主观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时长、故障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分。 | 4 |
2.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拱墅区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68486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