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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零星搬运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09:41:23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零星搬运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2025-001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零星搬运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备注

1

院区内运输费

4.2米货车带尾板

含人工装卸

2

院区外运输费

4.2米货车带尾板

含人工装卸

3

设备搬运费

含打孔费

4

设备搬运费

(不含打孔费)

5

搬运人工费

小时

/

6

仪器、家具、家电等所有设备的拆装费

小时

/

注:(1)院区内: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杭州市潮王路318号)、申花院区(莫干山路与申花路交叉口西北侧),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杭州市文二路28号)、东部软件园的医院租赁、使用场地(杭州市文三路);

2)院区外:医院仓库、学生公寓(达人嘉精品酒店公寓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250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校区、富春校区)的医院租赁、使用场地;

3)采购人搬运地点楼宇众多、高低不同且存在有无电梯之分,以上价格为点对点的综合价格,结算时不再考虑楼层高度、是否有电梯、货物重量、货物体积等因素。

各项要求

1、服务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搬运服务(包括夜间作业)。

2)搬运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大型物品、家具、精密仪器、设备和家电。

3)服务方式:人工搬运、车辆运输和精密仪器、家具家电拆装等服务。

2、质量要求

1)搬运物品多数为精密仪器、设备和家具家电等,所有物品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从现有位置搬运到所指定的相应位置,并摆放到位。所有物品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2)搬运过程中如有货物损坏,供应商须按照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3)搬运所需耗材由供应商提供且满足搬运需求,价格包含在本项目服务款中,采购人不予追加费用。

3、搬运要求

1)用于装运货物的车辆状况良好,具有搬运资质、通行许可证,保险有效、年检合格。

2)配备足够的搬运工。

3)运输车辆随带防雨、固定和隔离器材。

4)按采购人搬运计划搬运,如采购人需临时调整或补充搬运计划时,供应商调拨应急车辆必须满足采购人搬运需求。

5)供应商和采购人一起做好搬运物品数量的统计交接、搬运计划的制订和现场管理。如发生物品损坏、丢失,供应商除按该物品的市场重新购置价赔偿外,运费予以扣减。

6)专门安排经验丰富的车辆调度人员进行现场调度,驻场人员现场办公,搬运高峰期增加调度和现场管理人员。

7)对采购人的搬运需求,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必要时提供随叫随到服务。

4、安全要求

1)有科学、健全的搬运安全制度和措施。

2)负责、安全、按章搬运,保证人身、搬运车辆和货物安全。

3)做好搬运货物的保护,轻拿、轻放、轻装、轻摆,摆放合理,做好物品固定和隔离,平稳行车,避免采购人搬运物品损坏和丢失,做好防雨、防水、防火、防压、防碰。

4)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需乘电梯搬运货物时应遵守电梯使用规定,不超载、不磕碰。供应商如在搬运期间对采购人房屋、设备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车辆、人员要求

1)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办事。

2)有提高搬运效率的措施。

3)严格按照调度实施搬运。

4)对司机、搬运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搬运业务。

5)车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标识。

6)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言行文明,搬运人员的意见、建议必须向供应商的现场负责人反映,不得直接向师生员工提出。

7)做好异常气候、车辆故障、事故等应急处置工作。

8)提供的车辆与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车辆及驾驶人员手续、证件齐备。在搬运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供应商方人员、其他第三方)伤亡等事件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考核要求:在货物数量确定的情况下,如供应商车辆未装满,导致运输次数增加的,采购人对增加次数不予结算;累计三次出现以上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三)商务要求

1、最高限价:全部费用不得高于45000元(所报意向价格应包含处置废物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按照搬运服务收费标准,以实际服务数量结算。

3、现场勘查: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4、报价(详见附件院内议价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响应文件

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份,密封保存供应商的联系方式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注)。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21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5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6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7号楼102室。

八、院内议价情况

1、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13:30;

2、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室。

九、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10

3年内具有同类项目证明,每个类似业绩1分,共计3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业主满意度评价意见且内容为好评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6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按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本项目要求的契合度进行评分。

30

根据具有的搬运车辆情况进行评审:

具备搬运货车的(4.2米货车带尾板),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4分。(4分)根据可提供的其他搬运车辆及设备情况(车辆设备自有或租赁、车辆设备数量种类、车辆设备归属地等)进行评审。(5分)注:提供车辆设备行驶证或租赁协议以及相关车辆设备信息。

9


承诺情况:

1、服务根据提出的优惠条件和物品损坏丢失赔偿等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情况进行评审。(3分)

2、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对人员及设备到位的响应时间进行评审。(3分)

3安全保障措施因服务人员造成人员、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安全意外事件的相关责任承诺进行评审。3分)

9

价格部分

报价

30

总分

100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9884188294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总务科

20251月6

零星搬运项目院内议价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