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关于燃气报警装置采购的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燃气报警装置采购 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HQ-2023-008
二.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燃气报警装置 | 1 | 项 | 3.6 | 1、 1、燃气报警装置采购对现有燃气报警系统进行更换,更换内容包括2台报警主机和14个燃气探测器。 2、 2、更换设备要求与现有报警装置切断阀、控制模块、线路等配套使用。 3、 3、更换设备质保期不少于2年。 |
四. 项目要求:
1.质量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
2.报警主机要求:屏幕液晶显示,全中文菜单,具有设备故障、高限报警和低限不报警三种铃声光标指示功能,并具有故障记录、报警记录和查阅功能等。
3.探测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防爆标准,探测灵敏,并对报警浓度、响应时间和误报率作出承诺。
4.施工: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安装符合国家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规范要求。
5.交货期: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采购人使用。
6.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不少于2年。
7.项目验收:须符合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必须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采购设备须与现有燃气报警系统设备设施配套使用,如因采购设备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需要改造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3.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4)设备的产地、品牌及技术性能特点、对医疗环境的适用性等。
(5)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验收标准。
(6)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
(7)售前、售后技术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8)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和需要提供表明其生产、制作、服务实力的其他资料等。
(9)类似服务业绩证明
(10)投标报价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九.议价时间:待定
十.议价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10分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 3分 | |
供应商自2020年6月2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燃气报警器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高得分10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 10分 | |
所提供产品的性能(包括功能是否满足要求、品牌、性能优劣等内容)。 | 22分 | |
项目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验收标准等 | 15分 | |
质保期、售后服务措施、产品质量承诺等 | 10分 | |
价格部分 | 报价 | 30分 |
总 分 | 100分 |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吴龙 高老师
联系电话:13616716270 1898948900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3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