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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配间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13:39:37

后勤保障部对2017年度医院高配间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过院内自主招标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此次招标。

一、招标概要:

1、浙江省新华医院高配间设备维保服务,本次招标报价为1个年度的费用。

实施地点:浙江省新华医院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本项目服务保证:按照现行相关规范完成谈判项下的全部工作,如因预防性试验发现需要维修的内容,则维修后的再次进行预防性试验的工程由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本次谈判报价中;其他更优的服务承诺由供应商自行在响应文件中列明。

2、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如有需要,经考核认可,可续签下一年维保合同。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杭州市现行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运行和使用安全。

4、服务方式和承诺

1)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提供便捷的本地化服务承诺,按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设备维保工作,如有需要,服务期内随叫随到。

2)任何作业过程均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和秩序,在维保服务过程中,须事先征得医院相关部门和科室的同意、办好交接工作、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3)维修保养服务由供应商包工、包质量安全进度、包检测检验合格等至可交付安全使用。

5、现场踏勘

我院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维保范围内设备的在用情况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内。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要求,若有此类要求,我院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和费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资格法人的企业;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0月28日  9:00——16:00,周末除外

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人:葛老师     

联系邮箱:604960656@qq.com ,请将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业务联系人资料发送至该邮箱报名。

 

 

 浙江省新华医院后勤保障部

                      2016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