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截止时间:2018.1.24)
各科室、部门:
为鼓励中医药科技创新,推动学术发展和技术进步,按照省科技奖励工作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18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必须是经科技成果登记,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五年(2013年1月-2017年12月)完成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且已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科技成果的核心内容已通过科研项目验收或科技成果鉴定,且尚未授予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
(三)曾申报过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但未授奖的,须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后方可再次申报;
(四)省外单位或个人与我省合作完成的项目成果,主要工作在省外完成的项目成果不得推荐。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18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实行网络申报。请通过“浙江中医药网”(http://www.zjtcm.gov.cn/),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并按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上报,形成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奖励申报书)。
(二)请将反映申报奖励成果情况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作为奖励申报附件,具体包括成果登记证书、验收(鉴定)证书、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成果查新报告(2017年1月1日以后出具)、论文专著发表及引用情况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推广应用证明、效益证明、公示材料与结果等。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申报奖励成果的支撑材料。
(三)拟申报奖励的成果须在主要完成单位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为奖励申报书,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上报。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合作关系的说明。申请人员需在1月24日前递交公示所需材料。
(四)纸质奖励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1套(须为原件)。
三、其他事项
2018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网络申报起止时间为1月8日至1月24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月5日17:00前递交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部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