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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截止时间:2017.1.25)

发布时间:2021-05-08 16:33:28

各科室、部门:

为鼓励中医药科技创新,推动学术发展和技术进步,按照省科技奖励工作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17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必须是经科技成果登记,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五年(2012.1-2016.12)完成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且已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科技成果的核心内容已通过科研项目验收或科技成果鉴定,且尚未授予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

(三)曾申报过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但未授奖的,须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后方可再次申报;

(四)省外单位或个人与我省合作完成的项目成果,主要工作在省外完成的项目成果不得推荐。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17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实行网络申报。请通过“浙江中医药网”(http://www.zjtcm.gov.cn/),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并按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上报,形成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奖励申报书)。

(二)请将反映申报奖励成果情况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作为奖励申报附件,具体包括成果登记证书、验收(鉴定)证书、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成果查新报告(2016年1月1日以后出具)、论文专著发表及引用情况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推广应用证明、效益证明、公示材料与结果等。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申报奖励成果的支撑材料。

(三)拟申报奖励的成果须在主要完成单位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为奖励申报书,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上报。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合作关系的说明。

(四)奖励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要求纸质奖励申报书一式8份、附件材料一式2套(其中1套须为原件)。省级单位可直接报送。奖励申报材料评审后一律不予退回。

三、其他事项

2017年度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网络申报起止时间为1月7日至2月6日,由于医院将根据中管局要求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所以院内截止时间为1月25日,请申请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递交材料。

科研部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