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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

发布时间:2021-05-08 18:27:08

各科室、部门:

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资助自然科学领域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以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4-5万元/项。

2. “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扶持我校人文社科青年研究人员,打造一批学风扎实、富有活力、具有潜质的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以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2-3万元/项。

3. “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旨在支持学校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0.5-1万元/项。

4. “重点支撑项目”和“专项研究项目”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1. “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和 “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申请人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限进院三年以内人员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

3. 申请项目需经科研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中青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党史党建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尚未结题者;

(2)正在承担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人才专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3)“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已获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人才专项)2项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4)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5)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6)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电子稿(匿名,以项目名称命名)。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稿打包发至科研部邮箱kjk0571@126.com,邮件注明:“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学院(部门)”。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须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并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Research Project of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2. 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懿  黄延彪

联系电话: 85267016

邮箱: kjk0571@126.com

附件:

1.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

2. 2021年浙江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申请书

3. 2021年浙江中医药大学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申请书

4. 2021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5. 2021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