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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截止时间:2016.6.30)

发布时间:2021-05-08 15:10:11

各科室、部门:

为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提升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技能,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现就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从事实验动物培育及应用研究的生命科学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经过实验动物资格培训,具有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项目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三)项目主要支持方向详见“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四)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7年度实验动物项目。

(五)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六)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原则上须接收或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七)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八)项目资助额度8万元。

(九)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支出。

(十)项目实施周期三年。

(十一)为加强项目管理,对科研信用不佳、项目未能按期验收的单位在年度立项中予以等额递减。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推荐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申请书、实验动物培训证明、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用于校内评审。

2、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所在学院(部门)盖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122709232@qq.com。

3、学校将于7月1日后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我校限额15项。

4、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评审结果另行通知),学校将在系统中进行审核,项目状态将变成“待形审项目”。此时请项目申请人再次提交装订在一起的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费预算一式3份,双面打印。其中申请表必须含有“审核通过”的水印,项目申请人要在“八、承诺书”中签字。

(二)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于6月20日开始,截止期为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汇总表

科研部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