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3.1前系统递交)
各科室、部门: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为确保申请工作正常开展,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务必及时获取ISIS系统账号,账户登录及开通方式见“四、申请人获取ISIS账号方式”。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务必于2016年3月1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签字盖章页请单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向所在部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2份。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以防超项申请。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申请者个人负责。
6.鉴于所有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各项目申请人注意时间节点,尽早完成在线提交,避免出现因系统拥堵而无法上报的情况。
7.科研部将统一汇总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1日前上报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获取ISIS账号方式
1.申请人已是ISIS系统用户,直接使用原用户名(用户名为电子邮箱)、密码登录。
2.申请人不是ISIS系统用户,方法如下:
(1)请将您的姓名、有效电子邮箱地址于2016年1月18日前按以下方式汇总上报:
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 |
接收邮箱 |
联系方式 |
学校本部 (不包括基础医学院、药学院) |
李婧娴 86613536 |
|
基础医学院 |
guoxuan17@126.com |
郭璇 86613770 |
药学院 |
77939062@qq.com |
单琪媛8661360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szyyky@163.com |
魏晖 87013311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louyi5566@163.com |
娄懿 85267016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948309450@qq.com |
陈勤、周杰 88393504 |
(2)二级管理员务必于2016年1月19日前完成申请人账户添加工作;
(3)申请人2016年1月21日前登录所提供的邮箱并激活账号。
3.其他非直属附属医院纳入学校本部统一管理。
4.请各学院(部门)、申请人高度重视,务必在期限内完成账户开通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将于2015年12月下旬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科研部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