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通过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
发布时间:2018-04-10 11:31:40
7月22日,浙江省卫生厅于官方网站正式公示,我院成功通过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
浙卫发 [2011] 163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轮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公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浙卫发〔2010〕159号)和《浙江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0版)》、《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0版)》,经各单位申请、专家现场评审、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并经社会公示,浙江省卫生厅正式批准浙江省新华医院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我院自2010年5月召开等级医院评审动员大会以来,全院教职工一直以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为目标,认真对照评审标准,梳理改进问题,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重视内涵建设、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医疗质量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并为等级医院的评审做了大量工作。2011年5月16日-18日,浙江省卫生厅对我院进行了为其三天的等级医院评审检查,我院的创建工作受到了专家的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浙江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贡献。
卫生厅网站公示链接:http://www.zjwst.gov.cn/art/2011/7/22/art_262_129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