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我院团委与共青团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工作委员会签订共青团区域共建协议书,成为第一届区域共建委员会成员单位。之后,我院团委将与辖区内其他25家会员单位以区域共建的形式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团员青年在共驻共建活动中共同提高、共谋业绩、共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