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厅属有关单位:
2008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开始申报。根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和《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浙卫发〔2002〕119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范围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学科范围包括中医基础学、中医临床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药学、民族医药学等。
二、申报程序
(一)拟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请按照《2008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1),分别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及《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各一式7份,并附授课教材或讲义1份,经所在单位及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省级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二)2007年度公布并取得较好办班效果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拟在2008年继续举办的,填写《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及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省级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三、申报截止日期:
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0日;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收费
新报项目评审费100元,备案项目评审费50元。开户银行:工行高教园区分理处;户名:浙江中医药大学;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请注明“继教评审费”字样。
五、其他事项:
(一)《2008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要求》、《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电子版请自行在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cjxy.zjtcm.net
(二)联系人: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王颖,联系电话:0571-87709061
浙江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继教科黄兆鋆、冯宵,联系电话:0571-86613543。
(三)联系地址:
杭州滨江高教园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继教科,邮编:310053。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