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9年度职工省级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09:40:46
各位职工:
2019年度职工省级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补助工作开始,需要补助的职工请将所有门诊发票(包括使用健康医保卡起付标准自费发票)及住院发票在2020年1月15日前交至防保科。防保科联系电话:85267178、85267025,谢谢配合!
预防保健科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