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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13:39:42

因工作需要,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简历投递邮箱

及联系人

科研助理岗位

1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2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3.基础医学、中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管理等医学相关专业;

4.其他条件:

①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日常办公软件;

②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

老师

18989457016

邮箱地址:

546947746@qq.com

(二)岗位职责

1.协助课题组日常行政管理、项目辅助管理和报销事宜。

2.经培训后独立承担相关科研工作,参与撰写研究论文和报告。

3.协助课题组开展临床课题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完成合同、伦理资料递交等文书整理工作,协助完成临床研究各分中心协调管理工作、协助完成临床研究受试者管理工作、协助完成试验标本的处理、保存和运送工作等。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该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人事关系隶属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须同时遵守公司和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2.该岗位年收入税前5万元,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学校午餐补贴和定期体检,入会即可享受工会福利和参加工会组织活动,不享受寒暑假。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113024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为减少垃圾邮寄干扰招聘工作,发送邮件时务必准确填写主题为“应聘科研助理岗(姓名XXX)”),未准确填写主题的邮件可能会被视为垃圾邮件而不打开。其他方式报名无效。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毕业生推荐表。

三、综合考核

通过简历初筛入选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通知将由用工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杭州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监督电话

0571-86613530(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0571-86613534(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