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将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 | 项目内容 | 总预算金额 | 备注 |
XHYY-YGB-CG-20230903 | 飞利浦彩超IE33维保 | 3.7万元 | 服务期一年,需加装斑点追踪和心肌造影软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提供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详细服务方案、保修范围外配件(如有)报价、浙江省内相同项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9月15 日中午12点前
2、报名方式:报名信息(详见附件:服务项目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3、评审时间:待定,电话通知
4、评审地点:建科院206室(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8号)
5、咨询电话:85267047,联系人胡老师、王老师、徐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9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