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关于医院母婴陪护服务的院内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医院母婴陪护服务 项目进行院内遴选,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23-03
二.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医院陪护服务项目 | 1 | - | 为医院妇产科提供24小时母婴陪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妇护理,婴儿护理,母乳喂养指导,乳房护理等,服务期2年。 | 投标人需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医院妇产科具体情况。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针对医院母婴陪护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管理人员配置,服务人员配置(服
务人员均需持有效上证岗件),常规服务,特色服务等;
4)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5)投标报价:针对此项服务投标人每年支付给医院的管理费(另附各项母婴陪护服务收费标准);
6)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302室
八.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九.遴选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30分 | |
公司针对医院的人员配置、人员资质优劣。 | 10分 | ||
公司针对医院提出的服务方案优劣,服务项目及特色服务优势。 | 40分 | ||
价格部分 | 管理费用 | 20分 | |
总 分 | 100分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302室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57112950,19857188516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