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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关于医院母婴陪护服务的院内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08:1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医院母婴陪护服务 项目进行院内遴选,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HQ-2023-03

.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医院陪护服务项目

1

-

为医院妇产科提供24小时母婴陪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妇护理,婴儿护理,母乳喂养指导,乳房护理等,服务期2

投标人需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医院妇产科具体情况。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针对医院母婴陪护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管理人员配置,服务人员配置(服

务人员均需持有效上证岗件),常规服务,特色服务等

4)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01月1日起至今);

5)投标报价:针对此项服务投标人每年支付给医院的管理费(另附各项母婴陪护服务收费标准);

6)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2月2717时0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302

.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遴选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30分


公司针对医院的人员配置、人员资质优劣。

10分


公司针对医院提出的服务方案优劣,服务项目及特色服务优势。

40分


价格部分

管理费用

20分


  分

100分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302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1395711295019857188516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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