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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应急医疗随行物资采购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6 16:09:37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应急医疗随行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2026-013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应急医疗随行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及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报价

(元/计量单位)

备注

1

冲锋衣

11

件


部分相关要求见附件《采购物资要求一览表》

 

2

短袖

76

件


3

冬裤

18

条


4

夏裤

27

条


5

臂章

13

件


6

衬衫

30

件


7

马甲

31

件


8

户外睡袋

6

张


9

靴子

15

双


10

背包

18

个


11

行李箱

18

个


12

梳子

27

个


13

皮带

22

条


14

防晒霜

25

支


15

折叠脸盆

21

个


16

头戴式手电筒

28

个


17

雨靴

12

双


18

风油精(9ml)

26

瓶


19

应急照明节能灯

10

个


1、部分采购物资的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采购物资要求一览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上述采购清单内全部采购物资的参数,包括《采购物资要求一览表》中未提及的物资。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报各项单价。本项目报价总价合计不得超过5万元,否则视作无效报价报价。

2、现场勘查: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可分包与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响应文件:

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密封保存(供应商的联系方式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注)。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起至今);

4、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包括管理模式、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等);

5、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6、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7号楼102室。

八、院内议价情况: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下午2:00;

2、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室。

九、综合评分法: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资信、技术 及商务部分

对供应商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提供的相关体系认证证书等情况综合评分。

15分

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9分

对应于采购文件附件《采购物资要求一览表》中列明物资的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每一条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15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文件“五、采购内容”中采购清单内,其他未列于《采购物资要求一览表》的物资参数进行评分。

15分

对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设置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点的便利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情况,质保期等进行评分。

6分

对供应商供货期限、应急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10分

报价

/

30分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8072702559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后勤保障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采购物资要求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