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心试验室设施设备维保的院内议价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心试验室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2026-009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中心试验室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采购内容
(一)总体概况
本项目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心实验室净化系统、空调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含过滤器更换),以确保实验室相关设备设施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服务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0号楼中心实验室(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二)服务清单
维保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位置 | 设备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1 | 4层实验室 | 净化空调机组 | / | 1 | 台 |
2 | 4层实验室 | VRV空调机组 | 天加 | 10 | 台 |
3 | 4层实验室 | 风管机 | 天加 | 4 | 台 |
4 | 4层实验室 | 新风机组 | / | 2 | 套 |
5 | 4层实验室 | 排风机组 | / | 5 | 台 |
过滤器更换清单
序号 | 机组型号 | 过滤器尺寸(mm) | 过滤等级 | 数量(个) | 年度更换次数 |
1 | 高效过滤器 | 320*320*220 | H13 | 1 | 1 |
630*630*220 | H13 | 3 | 1 |
注:过滤器更换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服务要求
1、定期对净化区域相关设施设备(包含空调机组、排风机组、新风机组、VRV空调机组、自控系统、机房设施等)进行 1 次巡检,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并进行记录,工作记录清单内容须完整,包含检查时间、检查具体内容、检查结果,能反映设备运行真实状态。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处理解决并向采购人净化区域管理人员进行汇报。检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周检项目
检查送、排风机等传动部件运作情况及风机轴承温度(约60~80℃)
检查及记录送、排风机的三相运行电流,确认其不超过额定电流及三相不平衡度小于10%
检查及记录初、中、高效过滤器的积尘情况及前后压差是否正常
清理过滤段内积聚的灰尘,并同时检查装置是否漏气
检查空调机组的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检查冷冻水管道上的各配件工作是否正常
设备内部的清洁情况
检查并清洗盘管下部的凝水盘(夏季)
调整皮带松紧
检查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并进行记录,每周对净化机组新风过滤器进行清洗
检查检修门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弹性,检修门有无变形
检查机组控制柜内设施是否正常
1.2 月检项目
净化机组、排风机组风机轴承加注润滑油
检查风机减震弹簧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更换
检查风机电机之传动部件、轴承
检查风机电机顶紧螺丝是否松动
净化区域高效过滤器风压情况
1.3 半年检项目
对消声器进行清洁,检查有无变形或严重破损
检查风机帆布接口是否完好
对机组内部、外部进行全面清洁
清洗风机之蜗壳、叶轮,轴涂防锈油
检查皮带磨损情况,必要时给予更换
检查风机轴承是否完好
2、净化区域指标监测要求:每年对净化区域内指标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3、服务保障、响应:提供 7×24 小时故障维修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直至故障消除、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4、过滤器更换安装和旧过滤器处置:净化系统过滤器按照规范要求定期更换;旧过滤器由供应商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具体更换过滤器名称、规格、数量、更换次数详见《过滤器更换清单》。
5、人员要求:维保工作由专人负责,维保人员须具备1年以上(含)从事医疗机构净化系统维保工作经验,并持有低压电工证、焊接与热切割证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项目经理须具备1年以上(含)从事医疗机构净化系统维保管理经验。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商务要求
1、报价:报总价。本项目总预算4.65万元,报价总价合计不得超过4.65万元,否则视作无效报价报价。
2、现场勘查: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3、服务费包括服务范围内产生的人工费、工器具费、维保耗材费(润滑油、密封圈等维保易耗品)、过滤器更换费、清洗费、检测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服务期内因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产生的人工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过滤器清单费用含在维保费用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响应文件
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密封保存(供应商的联系方式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注)。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起至今);
4、服务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包括管理模式、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等);
5、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6、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7号楼102室。
八、院内议价情况
1、时间:2026年8月14日,下午2:00;
2、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室。
九、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供应商管理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状态为有效),否则不得分。 | 3 |
2 | 业绩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维保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同一用户单位不重复记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3 | 采购需求响应 | 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的响应情况,每一项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6 |
4 | 维护保养服务方案 | 根据维护保养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 | 5 |
根据维护保养方案对净化区域空气洁净度的保障措施方案的针对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 | 5 | ||
根据系统正常运行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空气质量检测措施、安全管理措施、风险控制措施等。 | 5 | ||
根据供应商投入的主要设备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情况进行评审,0-5分。 提供相关设备清单、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5 | ||
根据供应商拟定的过滤器更换及无害化处置服务方案进行评审,0-5分。 | 5 | ||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供应商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及措施进行评审,0-2分。 | 2 | ||
5 | 人员配备 | 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学历、从业经验、资质证书等情况进行评审,0-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类似工作经验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3 |
根据拟投入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情况,人员经验、技术能力等综合实力情况进行评审,0-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类似工作经验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3 | ||
6 | 应急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进行评审。 | 5 |
7 | 报价 | / | 30 |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8072702559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总务科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