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 直饮机租赁服务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直饮机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2025-029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直饮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
2、租赁周期:一年
3、控制价设置: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覆盖设备的安装、调试、定期维护、滤芯更换、故障维修、水质检测、设备清洁消毒及最终拆除等全流程服务,服务响应需覆盖医院24小时运营需求(含节假日)。
采购名称 | 容量要求 | 数量 |
直饮机 | 热水容量≧5L,净水箱容量≧10L。 | 3 |
常规款式 | 16 |
5、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服务:供应商需提前现场勘查,根据点位实际情况制定安装方案;安装完成后需进行水质检测,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后方可交付使用。
2.维护服务:建立固定维护周期,按需完成滤芯更换(或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调整,需提供更换记录)、设备全面清洁、消毒及性能检测服务(消毒需使用医院认可的食品级消毒剂,并留存消毒记录)。
3.故障维修:承诺2小时内响应故障报修,4小时内到达现;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无法修复时需立即提供备用设备。
注:上述价格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如下招标清单内商品供应服务资质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七、响应文件:
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密封保存(投标人的联系方式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注)。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2年1月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5、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6、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7号楼102室。
八、院内议价情况: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下午14:00;
2、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室。
九、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商务资质及技术参数 |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直饮机租赁或销售、服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8 |
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医院直饮机租赁项目,每个项目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复印件)。 | 12 | |
设备技术性能:根据过滤系统等级,出水参数,是否具备智能监测、远程预警功能,设备材质进行评审。 | 20 | |
服务方案完整性:根据安装调试方案、维护服务方案、故障维修方案、水质保障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 20 | |
应急及人员保障:根据应急预案(故障、水质、公共卫生事件), 运维团队(人员数量充足、资质齐全)进行评审。 | 20 | |
价格部分 | 报价得分 | 20 |
总分 | 100 | |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9884188294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总务科
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