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医院公示 > 招标采购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潮王院区手术室、供应室高效过滤器更换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15:50:12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手术室、供应室高效过滤器更换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2024-032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潮王院区手术室、供应室高效过滤器更换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序号

更换区域

过滤器名称

型号(mm)

数量(个)

1

手术室

高效过滤器H14

305*610*292

46

2

手术室

高效过滤器H13

475*475*66

40

3

供应商

高效过滤器H13

475*475*66

19

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使用中发现有不合格产品,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如发生所供商品与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

2、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15天内完成高效过滤器供货,现有高效过滤器拆除和新高效过滤器安装,安装完成后提供项目清单,并交采购人验收。

3、质保期:质保期3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因商品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所产生的更换费用、人工上门服务费用均不再另行收费。

4、售后服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在24小时内响应,提供退货或更换服务。

5、更换后的旧高效过滤器由供应商负责运走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验收:高效过滤器由双方在现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名称规格、数量不符,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采购人签字验收并不免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采购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在设计、材料、工艺、尺寸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仍应承担责任,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产品要求不符合导致采购人拒收或追究供应商责任。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

2、最高限价:全部费用不得高于43620元(所报意向价格应包含处置废物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

3、结算方式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4、现场勘查: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需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9884188294)

5、报价(详见附件院内议价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响应文件

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份,密封保存投标人的联系方式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注)。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11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5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6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7号楼102室。

八、院内议价情况

1、时间:2024年12月5日,下午14:00;

2、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室。

九、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10

3年内具有同类项目证明,每个类似业绩2分,共计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相关的资质证书。

4

按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本项目要求的契合度进行评分。

30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按照服务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20

价格部分

报价

30

总分

100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9884188294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总务科

2024年11月27

高效过滤器更换项目院内议价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