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医院公示 > 招标采购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直饮机租赁服务项目院内议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11-26 16:30: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关于医院直饮机租赁服务 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HQ-2024-029

二.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本次租赁采购主要为位于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及医院行政办公区域(包含之江办公区、建科院办公区及东部软件园教学区)的患者及员工提供直饮冷热水服务。

2.此次采购期内租赁费用含设备放置使用、滤芯更换、维修、配件、安装、调试、移机、税金等所有费用,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此次租赁采购直饮机数量19台,其中3台要求热水容量5L及以上,净水箱10L及以上设备,其他16台为常规布置,采购服务期一年。

4. 租赁期内,服务单位需对在用设备滤芯做到定期监测,按时更换。

5、投放安装地点按甲方实际需求点位进行安装。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医院年度直饮机租赁项目

35000/年

加热方式:储热式;使用水源:市政自来水;能提供直流纯水,水质符合直接饮用标准。

其中三台大容量设备要求热水容量5L以上,净水箱10L以上。

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杭州市范围内直饮机设备具有3C或CQC认证证书、外壳防护等级IP44证明文件、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许》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份,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对此项服务要求响应程度的承诺(服务需求见附件1);

4)服务报价;

5)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11月1日起至今);

6)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217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102室

.响应文件提交要求:请将投标文件密封投递,并上联系方式

.议价时间及地点2024123日下午2:00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办公室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70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30

2021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1.5分。

3分

针对医院服务需求的方案优劣。

27

服务频率及应急服务的响应程度优劣。

10

价格部分

30分)

年度租赁

30分

 

100分

十一.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67043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4 1126

直饮机附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