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潮王院区 环境噪音检测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潮王院区将对环境噪音检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前来参加。
清单及报价表
注:本项目总预算0.4万元,维修材料报价总价合计不得超过0.4万,否则视作无效报价。
名称 | 检测要求 |
环境噪音检测 | 东南西北四个点位,白天晚上各一次 |
报价 |
一、项目编号:HQ-2024-027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环境噪音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四、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对此项服务要求响应程度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质保期等);
4)按清单内容逐一进行报价,可直接报单价,也可分别报折扣价;
5)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起至今);
6)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五、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102室
七、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八、议价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0-25分 |
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 0-10分 | |
服务方案,包括设置有资质的服务人员,出具检测报告时间等。 提供检测设备合格证等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 0-25分 | |
针对医院的服务方案优劣。 | 0-10分 | |
报价 | 以所有报价单位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0-30分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总务科:85267043 胡老师 1895801215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