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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关于2024年度窗帘、隔帘等采购项目的 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7:08:04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2024年度窗帘、隔帘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2024-005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申花院区2024年度窗帘、隔帘等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

2、服务期:提供质保期限一年,以合约内商品单项安装验收完成之日起。

3、控制价设置: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现场踏勘:安装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主,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需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9884188294

5、采购需求:

序号

类型

计价单位

预计需求数量

1

遮光布帘

30

2

纱帘

30

3

窗帘轨道

100

4

床帘轨道

100

5

医用隔帘

100

6

遮光卷帘

100

7

透景卷帘

50

8

手动防晒卷帘

30

9

磨砂隐私装饰膜

30

10

建筑隔热膜

30

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如下招标清单内商品供应服务资质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七、响应文件

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15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5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6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7号楼302室。

八、院内议价情况

1、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15时30分;
2、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室。

九、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10分

3年内具有同类项目历史服务经验,每个类似业绩记4分,共计2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0分

提供相关的产品质量证书。

10分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按照服务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30分

价格部分

报价

30分

总分

100分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3、19884188294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总务科

2024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