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隶属三产公司2021年度年报等财务审计服务的采购公告(二次)
一.项目编号:JJ-2022-01
二.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院隶属企业杭州康乐经营部、杭州康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建医小卖部等3家企业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杭州康乐医疗器械经营部和杭州康孚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资产清算、资产评估服务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反映上述三家企业2021年度财务状况以及资产、经营情况等。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要求 |
1 | 2家企业的资产清算、资产评估和3家企业的2021年度财务年报审计 | 3.0万元 | 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隶属3家企业财务审计、资产清算、资产评估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 |
五.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为浙江省级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入围单位;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审计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审计(审核)经验,提供审计合同证明材料,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04月)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2019年05月~2022年04月)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履约纠纷;(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六.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价格分30分,资信、服务、技术分70分。(评分表、报价表见附件)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2.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磋商文件组成内容:
1.投标函(格式自拟)
2.投标函附表(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8.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4月起至今)类似服务业绩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6:30。凡符合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22年5月24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参与投标。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之江饭店北楼605室(莫干山路188-200号),2022年5月24日16:3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效)以及密封的投标书(1正本3副本)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及其他形式的投标。
疫情防控期间,每个单位仅派1名代表参加,并须配合医院做好人员登记、绿码检查与体温测量等工作。
十一.磋商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
十二.磋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采购结果请关注我院官网进行的公示。
十四.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采购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6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