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10 13:39:38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做好 “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可开展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为: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特此公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新华医院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