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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经费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13:39:39

各学院(所、部)、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市县联合科技经费大检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2156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督促项目组及相关部门遵守国家和我省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确保科技经费合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通过监督检查,加强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与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二、检查范围

我校承担的国家、省和厅局科技计划在研科技项目。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合作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创新团队培育、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级科技项目;厅局级科技计划项目。

检查重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项目、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科技经费使用是否按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列支。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科技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不合理支出,有无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的现象。承诺配套和自筹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二)科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照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按要求进行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验收,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三)科技项目实施的成效情况。项目实施有无取得关键技术突破,有无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新产品开发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四、进度安排

本次全校开展科技经费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与自查自纠(自通知下发至830日)。学校下发开展科技经费大检查的通知,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理,组织自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部门认真填报《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经费使用自查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核查与实地抽查(9月中旬前完成)。学校成立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组,在各项目承担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核查各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对列入本次重点检查的项目及遴选的部分其他项目开展科技经费使用的实地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与提高(截止926日)。各项目承担部门根据自查和学校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组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并将整改结果于2012926日前书面上报学校科研处。

五、检查方式与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科技经费大检查工作,及时布置项目组和项目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边自查边研究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同时,要以本次科技经费使用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年内到期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对已经超期的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管理要求抓紧办理结题验收手续。

(二)核查与实地抽查。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组将认真核查各项目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对本次重点检查及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清单将于实地抽查前告知。请各部门及项目组准备好被查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和所有拟查验的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合同任务书等。项目实施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承担部门限期进行整改。

(三)整改提高。整改工作是本次监督检查的重要环节。各项目承担部门要认真按照本次科技经费大检查的目的,对自查和实地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的落实工作,以确保科技专项经费规范合理使用。学校将在分析总结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

鼓励和欢迎全校师生如实反映、举报违规使用科技经费情况。

 

学校举报电话:0571-86613530

 

       邮箱:jw@zjtcm.net

 

联系人:科  处:王    电话: 86613536

 

      计划财务处:厉    电话: 86632105

 

         处:付国春  电话: 86613530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经费使用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