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纪之窗 | 这些“人情往来”都是套路,一定要警惕!
近日,媒体披露了兰州银行原监事长李玉峰“花式送钱”的案件细节。李玉峰先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明基行贿近300万元,但在法庭审判时,却辩称这些钱不过是“人情往来”“业务提成款”。
既然是“往来”,当然是“有往有来”。细看刑事判决书,他们之间的“往来”实质上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钱往权来”。杨明基说,儿子考上大学后李玉峰送给他10万元,是因为他曾给李玉峰提供过很多帮助。而这些所谓的“帮助”,其实就是利用职务之便为李玉峰的亲属办理工作事宜。杨明基将9000多万元公款存到李玉峰所在单位,李玉峰送给杨明基70万元作为“业务提成款”,还为杨明基女儿支付购房首付款及税费152.16万元。把这种“往来”当成“人情”“惯例”,不过是对自己腐败行为的辩解和自我安慰,掩盖不了行贿受贿的本质。
与李玉峰案相似,许多“你情我愿,你来我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精心设计的“套路”,充斥着妄图让权钱交易变得“合理”的诡计。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尔玉,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高价向民企连续卖出两辆二手旧车,获利数十万元;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李志玲以明显高于市场价向某集团出售国画、油画、瓷器等物品的方式,收受该集团给予的贿赂共计2865.07万元。
在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之下,一些贪腐手段发生变化,较之于传统的权钱交易形式,呈现出多样性、隐蔽性等特点。
有的落马干部说:“认识以后还是觉得这个人比较放心,也没想过他会害我。” 还有的落马干部说:“这些老板在我的帮助下发了财,在未来我有困难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帮帮我……” 但实际上,藏在他们背后的行贿者,长袖善舞送票子、钻空子,处心积虑为的是利用公权力为自己谋利,哪有什么“人情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