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费收缴 争做合格党员——行政一支部学习规范党费收缴专题党课
发布时间:2018-08-14 09:21:55
7月30日,联系行政一支部的党委委员董雷同志到支部讲授《关于党费那些事》的专题党课,支部全体在院党员聆听党课,支部书记周明主持党课。
董雷同志指出,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按时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党费是一面镜子,可以照见党员内心的忠诚、信念、使命和担当。党员同志必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宜由别人代交。《党章》第九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通过专题党课,党员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对党费收缴的认识,交纳党费并非小事,体现的是一个党员的党性修养。会后,支部书记周明要求全体支部党员要按照《党章》要求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专题党课后,支部党员还集中学习了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
起草:行政一支部马飞炜
审核:行政一支部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