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抗肿瘤治疗期间实体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疫苗接种时机(证据等级:Ⅱ级,推荐级别:弱推荐)。
1.接受手术的肿瘤患者——打疫苗时间可以放在术前1周以前或术后身体恢复后酌情择期安排疫苗接种。
2.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至少在化疗前2周或化疗结束后1~2周进行疫苗接种。
3.接受放疗的肿瘤患者——短程放疗的患者可待疗程结束后再行接种疫苗,考虑到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并结合患者的接种意愿,也可在放疗的任何阶段进行疫苗接种。
4.接受内分泌、靶向治疗的肿瘤患者——建议经评估后接种新冠疫苗。评估重点在于身体综合状况,有无特殊急症和药物副作用的强弱等。
5.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肿瘤患者,原文提到——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肿瘤患者中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具有短期安全性,但需要更多研究数据支撑, 且其长期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6.参加临床试验的肿瘤患者——根据临床试验的具体方案要求,咨询临床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