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住院楼南侧 污水管道修复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就潮王院区住院楼南侧污水管道修复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住院楼南侧雨污水管道修复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2025-026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住院楼南侧污水管道修复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
2、质保期:不少于1年,以合约内商品单项安装验收完成之日起。
3、控制价设置: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现场踏勘:安装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主,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采购需求:
雨污管道整改修复服务报价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管道长度或修复环数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短管置换 | 10米(DN300) | 尽可能采用非开挖方式修复,减少对现状设施的破坏。 | ||
2 | 点状原位固化 | 8环(DN300) | |||
合计 | |||||
注:上述价格包含设计费、制作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检测验收费、利润、税金、质保期费用、市场价格风险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等。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服务要求
一、施工与工艺要求
1、修复方案: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管道修复技术方案。应优先采用非开挖修复工艺(如短管置换、点状原位固化、紫外光固化等),并充分说明其技术可行性、优势及对医院正常运营影响的控制措施。如确需开挖,须提供详尽的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及安全防护方案。
2、材料标准:所有使用的管材、修复材料及辅料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主要材料需在投标时提供产品样本、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二、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须严格遵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等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三、安全与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责任:供应商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并购买相应的工程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硬质围挡和夜间警示灯,确保医患通行安全。物料堆放整齐,工完场清,每日及时清运施工垃圾。
3、环境保护:采取有效降尘、降噪措施,施工时间应避开医院休息时段(如午间、夜间)及医疗活动高峰期,最大限度减少对医院环境和正常诊疗秩序的影响。
4、人员管理: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报采购人备案。施工人员应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四、验收标准
1、过程验收:关键工序(如管道检测、修复材料安装、固化等)完成后,须通知采购人进行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最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修复后的管道须通过闭路电视(CCTV)检测,确保管道内壁平整、连续、无渗漏、无缺陷,且排水通畅,方为验收合格。
五、售后服务与质保要求
1、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低于1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范围:质保期内,任何因施工质量、材料缺陷导致的问题,如管道破损、堵塞、渗漏等,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抵达现场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3、紧急预案: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的应急响应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和联络机制。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承接雨污水管道维修改造项目能力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八、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式贰份,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对此项服务要求响应程度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质保期等);
4)按清单内容逐一进行报价,可直接报单价,也可分别报折扣价;
5)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2年1月1日起至今);
6)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九、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3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文件提交地址: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7号楼102室。
十一、院内议价情况:
1、时间:2025年 10月31日星期五,14时00分;
2、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318号)7号楼102室。
十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加3分;提供《排水管道检测评估及非开挖修复更新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加5分。 | 20分 |
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 9分 |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设置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点的便利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情况,质保期1年得3分(每增加6个月加1分)。 | 20分 | |
针对医院的服务方案优劣(非开挖方式修复得5分、开挖方式修复得2分)。 | 12分 | |
正常服务时间(3分),应急响应时间(响应时间一小时以内得3分,故障处置两小时内得3分、每超出1小时扣一分)。 | 9分 | |
报价 | 报价得分 | 30分 |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6704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5年10月 20日


